编辑: 过于眷恋 | 2017-08-22 |
(五)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各学校(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全体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并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着力强化对学生的消防宣传教育,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应急演练,使师生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提升逃生自救能力.要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安全教育平台发送安全预警和提醒信息、短信、微信、QQ群等方式,引导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提醒,认真承担起监护人的安全监管、安全教育的职责.同时,通过"小手牵大手"的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家长积极配合、支持展全市"331"专项行动.
(六)落实整改措施.对单位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制定任务清单、履职清单、追责清单这"三张清单"以及时间计划进度表,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行跟踪督办,并向所在的乡镇、街道进行反映,积极协调、配合与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尽快完成整改.
三、开展检查督查 一是防火检查.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园防火检查,并在开学、放假和重要节庆等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及时予以整改.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二是防火巡查.各单位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夜间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食堂、体育场馆、会堂等场所在使用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并做好记录.三是工作督查.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下级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各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强化过程考核和绩效考核,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有较大影响火灾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并依法依规进行责任倒查、追究责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着重关注外来人员子女学校等民办学校、相对薄弱学校、学前教育看护点、无证幼儿园以及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场所、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安全工作,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并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化督查检查,有效防范风险,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形成小结与《消防工作情况反馈表》于5月15日前反馈至市教育局保卫处,每月1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9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及遇到的难点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吴裕忠,
电话:65226155,65155376. 苏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