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7-09-16 |
(三)肉类蔬菜零售(超市)环节追溯项目.每个超市或门店财政补贴20万元,用于建设超市追溯子系统,具备供应商管理、进货商品登记、质量检测、信息上传等功能.
(四)农贸市场追溯项目.每家农贸市场财政补贴30万元,选择升级改造条件较好的农贸市场建设追溯子系统,具备零售摊位管理、入场商品验证、零售交易、信息上传等功能.
(五)产销、配送环节追溯项目(企业主体追溯节点).每家肉菜产销及配送一体化的主体企业财政补贴35万元,按照统一编码规则、传输格式、接口规范,改造现有内部追溯管理系统,实现对肉类蔬菜入场(市)确认、检测结果登记、交易打单等标准化信息采集,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传送城市追溯管理平台.
(六)团体消费环节追溯项目.财政补助10万元,用于在消费环节建立以消费者信息查询和团体消费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追溯子系统. 如遇应补贴总金额超过项目预算总金额,对每项补贴标准按统一比例进行分配.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申报,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对申报企业(单位)的申报资料审核并盖章后提交江门市商务局.
(二)江门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单位)的项目资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确定肉类蔬菜流通追溯节点建设项目,同时在江门市商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经公示无异议后,江门市商务局认定给予财政补贴企业(单位)名单和项目清单.
四、项目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内容. 1. 封面:须标明申报单位(加盖公章)、申报项目名称和申报时间. 2. 材料目录清单. 3. 江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 4. 项目申报单位简介,近两年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实施计划. 5. 项目建设承诺书. 6. 其他材料:项目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
法人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年度纳税证明(国税和地税),如无,则提供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需纳税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 1. 所有申报材料(包括复印件)须统一使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项目申报材料一式4份,装订成册,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市商务局. 2. 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有造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3. 申报材料未按要求装订、资料不全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4. 申报材料受理时限.以江门市商务局印发申报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申报材料,材料送达江门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管理科(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联系人:林禹城,
电话:3501898).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应按照本申报指南,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做好宣传、指导及审核工作.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专项资金.
(三)肉类蔬菜追溯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广东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建设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组织项目建设,各节点建设内容能够达到有关考核评估测评标准.
六、本项目申报指南有效期为5年,于2018年11月1日实施.并根据省级下达我市支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情况,由江门市商务局另行印发项目申报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