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7-09-22

它太古旧,太不合潮流了.今天宣教事工推动的力量,不再是盼望要把异教徒从未来的悲惨命运与永远刑罚中拯救出来;

宣教士的目标,乃是要引导他们过一个身心正常的蒙福生活,成为信徒和良好的公民.关於这方面,田立克(Paul Tillich)的意见,充分代表了时下许多神学家的看法,他说:「让我们不要再误解传福音的目标了,难道我们传福音,是企图在世上列国中,尽量把人从永刑中拯救出来麽?这想法未免低估神的爱和k的荣耀了!我们要放弃这想法,因它与我们和神的正常关系并k的道有所抵触.」 前面的见解曾有人作如下的论调:「从前救亡工作的普遍呼吁,就是看到世上千万没有神和没有指望的人,通往灭亡的道路奔跑这个可悲的景象.今天,这已不再成为普遍的呼吁了,因为现代的基督徒认为,若他们不把别人也一样有分於神的爱这事实去告诉人,他们就是可咒可诅的.」但这观点是没有任何圣经根,更遑论其动机了!它更没有承认约翰福音

第三章十六节有关於神爱的中心思想,神当然是爱,但不信k儿子的必定灭亡. 真的,传福音的动机,对现代的基督徒来说:已失去了它的影响力.但这转变,会不会是基督徒犯了错误呢?还是动机本身的错呢?问题的关键是;

动机本身是否根ゾ?今天,要推翻昔日主仆们对福音的看法,渲染夸大,然后加诸不合时代潮流的罪状,并不是一件难事,但这是不公平的看法,有违圣经并与它相反的意见. 无可置疑地,在我们这个世代,传福音的重点已有所转移,但我们应该查考这转变的原因,是否中於圣经中的新启示,还是因著某些较为低下的动机?再者,这转变有没有产生像昔日的传道拓荒伟人一类的人物?一位真正的宣教士,断不会轻看服务社会的动机,或因福音带来的社会改变.但是,除非一个动机证实不符圣经原则,否则我们没有理由弃掉它,何况它已影响了不少昔日伟大的传道者! 吉逊(Gibson)在他的《布道法与其难题》一书中,对异教徒的结局是传道工作的动机一说表示反对.他说:「我不能不告诉你们:别人可能因不能抗拒的信心,而作不同的结论,最低限度我要申明我的立场,我不相信没有男女老幼都会受永远沉沦的刑罚.这可悲的结局也不可能是传福音的动机,过福音的如果是的话,就是一股消极的压力,永不会激发实际的行动的.」 首先,假设一群真诚可敬的宣教士,他们所经历的与吉逊所相信的刚好完全相反.但历史证明:挽救异教徒的灭亡并不是他们唯一的动机,甚至或者是他们主要的动机.其实,他们的动机是因著他们的确信而生的迫切之心―就是异教徒除了认识神在基督里的事实以外,他们是失丧无望的.不少初期的宣教士和许多后继者,也就因这动机成了十字架福音的先锋. 平心而论,这些宣教士并没有忽视福音对社会的重要性.正如史皮亚(R.E.Speer)说:「没有人会指责传福音的工作动机太狭窄,只是为了拯救异教徒免於永死.」宣教士常给社会带来不少的利益,但在他们眼中,这些利益只是次要的,传福音才是他们主要的工作! 宣教士的贡献,清楚地写在可称为近代宣教事工的宪章,就是威廉克理(WilliamCarey)那闻名的《基督徒如何引领异教徒归主》一书中.这书被认为是近代传福音事工的信息.他写说:「我们身为人类或基督徒,岂可到大部分同胞蒙在愚昧和野性里而毫不动容?我们应该记得他们的灵魂与我们的同样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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