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7-09-26
《河源市2019―2021年违法建设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代拟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建立我市违法建设治理政策体系,保持违法建设治理的高压态势,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减少存量违法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省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和马兴瑞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住房以及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21年违法建设治理目标的函》(粤建执〔2019〕72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和省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健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机制和长效管控机制,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稳妥消化存量违建,从而有效改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人居环境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市违法建设治理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河源市违法建设治理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违法建设治理攻坚工作.由何伟良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何志锋、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陈新华同志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市水务局各1名负责同志以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违法建设治理攻坚日常工作,由陈新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要求

(一)治理目标和内容 按照分类处理、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强化问责的工作原则,对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开展集中整治.通过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严控新增违法建设,从源头上进行遏制,稳妥消化存量违法建筑,对照现有存量违建,2019年要完成存量违建的45%,2020年要完成存量违建的80%,2021年完成全面消化存量违建,实现违法建设治理形势的根本好转,营造良好的生态、生活和生产空间,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 治理方式和重点 各有关责任单位遵循"补办一批、整改一批、拆除一批、没收一批"的原则,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妥善处理违法违章建设行为,重点治理影响公共安全、影响人居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发展环境、影响社会治理的五种违法建设.

四、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职责分工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行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组织全市范围内违法建设的联合执法和重大执法行动以及查处市政府、省住建厅交办、跨区域和重大复杂的违法建设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开展并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督查各县区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市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司法等有关部门要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应当建立相应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负责辖区区域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