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7-10-06 |
4.9.2.2.2在本次审核周期内未被暂停过报检资格,但累计记分达到18分或以上的;
4.9.2.2.3 未在规定期限前提出延期申请的;
4.9.2.2.4 其它违规情况,情节严重的. 4.9.2.3 对审核不合格的,各分支机构应通报报检员参加福建局报检员证延期审核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可补考一次.考试合格的准予延期;
两次考试均不合格的,其《报检员证》和《报检员资格证》同时失效. 4.9.3 重新注册的,各分支机构应按原审核周期进行延期审核. 4.9.4 在《报检员证》有效期届满后仍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其《报检员证》和《报检员资格证》同时失效. 4.9.5 各分支机构应收回失效的《报检员证》和《报检员资格证》,无法收回的予以公告.
5 相关文件 5.1《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第16号局长令) 5.2《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国质检通〔2004〕458号) 5.3《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管理规定》(国家局33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