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7-11-13 |
(三)坚决整治污染排放. 1.加强陆源污染控制.全面落实河长制,深入开展河湖水环境大排查大治理大提升行动,实施入海河流综合整治.强化入海排污口动态监管.加快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2020年底前,按国家要求完成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严格按证监管.加快建设污染源总氮、总磷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氮磷去除能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所有建制镇具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建制镇和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以上.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19年完成全部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全市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到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达到80%以上.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实现1295个规划保留村污水集中处理.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化肥利用率达到40%.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4.2%、16.1%以上. 2.严格海水养殖污染控制.优化海域水产养殖区域布局,科学划定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禁止养殖区.大力推进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加强规范化工厂化养殖企业管理,推动养殖排水治理与达标排放.强化养殖投入品管理,加强水产养殖环节用药的监督抽查,坚决杜绝违禁药品使用. 3.强化港口船舶污染控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严格落实《天津港防治船舶污染管理规定》(201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严格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监测和监管,加强船舶防污染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强化对船舶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偷排漏排行为和船用燃料油质量的监督检查.推进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建设.
(四)坚决保护海洋生态系统. 1.加强海洋渔业水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对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及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渔业水域调查研究和保护力度.全面推进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加大涉渔 三无 (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和违规网具清理整治力度,建立禁用渔具和违规渔具长效管控机制.严格落实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科学实施增殖放流,年度放流各类物种10亿单位以上.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强化礁区管理维护.到2020年,压减国内海洋捕捞机动渔船60艘,盐田生态养殖面积控制在3000公顷.建立我市海洋生物资源数据库,构建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体系.提高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水平,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2.推进海洋生态修复和补偿.制定实施我市 蓝色海湾 整治修复规划,依法拆除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围堤.积极推进南港工业区生态湿地公园、中新天津生态城遗鸥公园一期等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实施大神堂牡蛎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北大港湿地保护区保护和修复等工作.研究建立我市海洋工程等开发活动、海洋保护区管理等领域生态补偿制度. 3.加强海洋生态空间规划和管控.加大海洋保护区选划力度.推进我市海洋功能区规划修编,提高保护类、保留类海洋生态空间的占比和管理要求.加快制定我市渤海海域空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差别化配套政策.提升海洋保护区执法及监管能力.整合优化现有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资源,以日常监测为依托,进一步强化监测调查过程中的生态概念,优化海洋生态监测布局,健全评估体系. 4.加强海洋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加强沿海环境风险较大的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加强船舶与码头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开展海洋环境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构建风险信息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健全海洋生态灾害应急监测体系,完善海洋生态灾害应急预案.提高海洋生态灾害的监测预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