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7-12-01
宁食安办〔2019〕1号 宁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 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完成情况评议考核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治理 餐桌污染 建设 食品放心工程 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8〕59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完成情况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县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县教育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考评内容 详见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评细则(附件

1、附件2).

三、考评组织 考评工作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年终开展考评,并结合平时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提出考评意见.

四、考评方法?

(一)总结汇报.被考评单位认真总结201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材料于2019年1月11日前报送至县食安办(

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

电话:6823405).

(二)查看资料.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收集佐证材料.各项佐证材料依照考评细则有序编号,于2019年1月11日前报送至县食安办.考评组于2019年1月15日前查看县教育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卫计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文件、会议记录与检查记录、影像资料等材料.

(三)加分项目.有组建乡镇食品安全工作微信群的,加5分;

在微信群里开展4次以上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加5分,低于4次不加分,每增加一次,另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以微信截图为准.

(四)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进行实地检查.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场)、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农村流动厨房等进行实地检查.

五、奖罚办法 按考评得分高低,评选出若干获奖单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获奖名单由县食安委审核,报县政府审定后,给予表彰.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取消事故所在乡(镇)及主要监管部门当年考评资格. 附件:1.2018年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评细则 2.2018年县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评细则 宁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4日 附件1 2018年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评细则 责任单位:章)考核日期: 年月日考评 项目 评分细则 分值上报材料 自查 得分 考评 得分 一监管机制建设情况30分

1、政府重视及工作机制运行情况(10分) 政府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不少于2次,有会议纪要或记录,未安排扣3分,每少于1次扣1分.

3 食品安全专题会议纪要或记录. 政府与村(居)及有关所站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每少签订1份责任书扣1分,扣完为止.

4 政府与村(居)及有关所站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建立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无相关文件、记录扣2分.

3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文件.

2、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情况(10分) 政府印发食品安全年度工作方案,年终有总结,未制定工作方案的扣1分,无工作总结的扣1分.

2 食品安全年度工作方案和年终有总结.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有考核文件,无考核文件扣2分.

4 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文件. 建立综合协调工作制度,工作落实到位,乡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例会,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工作制度不完善扣1分,例会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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