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7-12-08 |
三、合同工期
2、设计工期:详见附件设计任务书 设计各阶段提交时间控制表 .
3、施工总工期: 360日历天;
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或进场通知为准. 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对本工程中的关键节点工期进行适当提前调整,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关键节点工期的调整,不得延误.
四、工程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1、本合同价款暂定为(中标价)元(大写: 勘察费用为:元(大写: 设计费用为:元(大写: 工程费用为:元(大写:工程费用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为:$ / 元(大写:人民币 / ).
2、本合同价款仅作为签约合同价(即中标价),实际合同价款按勘察设计及施工部分专用条款中关于合同修订价的约定确定,最终结算价以南沙区财政投资评审审定的金额为准.财政概预算评审后,以补充协议形式修订合同价款.
六、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专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应按中标价的10%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1)在签订合同后的30日历天内,承包人应按中标价的10%向发包人递交履约担保;
如果承包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具,是不可撤销银行保函,如发现承包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2)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发包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承包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包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限从合同签订直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八、合同各方在解释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首先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如未能解决争议,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各方另行商定,必要时签订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合同协议经本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的文件均为本合同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
一、如承包人为联合体形式的,本合同由联合体的主办方及成员方共同签订,承包人在收款时必须提供合同履行地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等值、合法、有效的发票.发包人每次向承包人联合体成员方支付工程款项时,必须经承包人联合体主办方盖章确认同意后方可拨付.本合同各方同意并确认,承包人在承包人联合体内部关系的任何约定,均不具有对抗发包人的效力,而且,在本合同履行中,承包人联合体主办方代表承包人联合体接受指令,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其效力均及于承包人联合体成员;
发包人对承包人联合体主办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均及于承包人联合体成员.各承包人为其承包人联合体的其它成员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十
三、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应履行合同义务及参建单位职责,并视为接受及认同发包人及建设管理单位各项相关建设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工作流程等 .如承包人若未达到发包人及建设管理单位相关建设管理要求,发包人及建设管理单位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