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7-12-09 |
第三章???双方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协调乙方与使用单位在代建管理工作中的关系.对乙方在办理各项报建手续中需要使用单位提供协助、配合以及使用单位向乙方提出的项目设计要求等进行协商与协调. 第十六条 ?甲方监督和指导代建项目的建设实施,并参与代建项目竣工验收,组织资产移交. 第十七条? 甲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乙方提出的建设资金和项目代建服务费提出审查意见. 第十八条? 甲方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答复(含书面答复). 第十九条? 甲方根据设计的项目运行管理方案协助乙方组织项目使用单位进行投产后的运行管理培训(如需要). 第二十条?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甲方和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以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要求和约定,认真负责履行甲方的委托服务和相应职责,代表甲方负责组织实施本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按时向甲方交付符合施工合同约定质量等级的工程.乙方应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并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业务资格. 第二十一条 乙方依照代建合同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组织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会同使用单位对项目建设规模、标准、方案和投资进行论证后报甲方审核. 第二十二条 乙方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建设规模和投资组织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严格按照代建合同约定做好投资、质量、工期的控制工作,确保投资不超过初步设计概算,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第二十四条 乙方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工作,报审之前须先经甲方和使用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五条 乙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进行招标,并将招标情况和中标通知书报甲方备案.乙方及与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不得承担代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 乙方负责办理与代建项目有关的计划、规划、土地、施工、环保、消防、防雷、水电、园林、绿化和市政以及施工所需其他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审批手续.乙方负责做好与规划、国土、征地拆迁、市政管理、电力管廊、环保、环卫、绿化等部门的协调工作以及配合上级各部门的检查和考核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十七条 乙方负责与各专业工作单位的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接受使用单位专业意见,依法依规管理好各专业工作单位,并将签订的有关合同及时报甲方备案.乙方按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