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7-12-11 |
1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情况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三)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四十八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情节特别严重的,对校长、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
(一)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二)违反课程设置规定和教育教学计划的;
(三)向教师下达升学指标或者规定考试成绩提高幅度,或者将学生学科考试成绩、升学情况作为评价、考核教师和学生的主要标准的. 市教育局 义务教育学校 20%以内 1-2次/年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存在违法办学行为.
2 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示和信用档案制度,促进提高办学质量.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399 号)第三十二条 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日常监督,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民办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市教育局 民办学校 20%以内 1-2次/年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民办学校是否存在违法办学行为.
3 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招生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六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 市教育局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20%以内 1次/年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是否存在违规招生行为.
4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收费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市教育局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20%以内 1-2次/年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是否存在违规收费行为.
5 学校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二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颁发证书资格;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市教育局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20%以内 1次/年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学校是否存在违法颁发学历证书行为. 如皋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编号 抽查事项 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 主体 抽查 对象 抽查 比例 抽查 频次 抽查 方式 抽查内容及要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