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8-03-17 |
项目于2017年8月4日召开和林县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并取得专家的同意.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园区燕京东路东、食园街南,项目东侧、南侧为荒地,北临呼和浩特市古泉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和在建中的圣牧高科公司,西临呼和浩特市顶津饮品工厂和桃李面包.和林格尔县环境保护局以 和环批字〔2016〕71号 文件对《纷美包装(内蒙古)有限公司F2C生产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建设规模年产3330吨食品包装用高阻隔多层包装膜及1600吨高阻隔单层膜,二期工程除了溶剂回收设施尚未建设,其余工程均已建成,尚未生产. 本次变更报告基于《纷美包装(内蒙古)有限公司F2C生产线二期工程》进行变更,不新增占地,将原溶剂回收装置改为RTO焚烧装置.主要变更内容为:溶剂回收装置改为RTO焚烧装置,乙酸乙酯的存量不变,消耗量增加93.1t/a,变更后不再有封闭式循环冷却系统,补水量减少10t/a,变更后不再有封闭式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量减少10t/a,由溶剂回收装置改为RTO焚烧装置,不再消耗工艺蒸汽,天然气消耗量5.1万立方米,相对原有工程减少70%以上,改为RTO焚烧装置后不再产生废导热油及溶剂后处理有机废水,由溶剂回收装置改为RTO焚烧装置,去除效率99%,烟气热回收率70%,最终由15m高烟囱排放.项目变更总投资450万,均为环保投资. 项目为技改工程,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环评文件所列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废水接入依托二期工程化粪池处理.
2、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设专人进行分拣,把有用的钢筋、木料、电缆等东西进行首先进行回收利用,对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按照《呼和浩特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进行处理,严禁擅自堆放和倾倒.生活垃圾由施工承包商安排专人负责清扫,统一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严禁进行焚烧、随机堆放等行为.
3、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运输车辆及机械噪声.在同类设备中,选择低噪音的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则需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环保部门申请,并公告附近受影响的居民;
施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
4、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RTO焚烧装置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
2、NOx、VOCs等.烟气经蓄热室及换热器回收热量后由15m高烟囱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相关要求.RTO焚烧装置有机废气进气浓度1500mg/m3,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新建企业排气筒排放限值中塑料制品制造热熔、注塑等工艺VOCs排放浓度及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