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8-04-14
明商务电商〔2019〕4号 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三元区工信与商务局: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19〕9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基本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三明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商企业或相关服务机构(以上企业或服务机构若有总部需注册在三明);

在三明市登记注册的快递企业分支机构、快递投递终端运营企业分支机构.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账证健全、依法纳税、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申报截止日之前未在 信用中国(福建) 网站上查询到黑名单记录.

(三)按规定及时向商务、统计、邮政管理等相关部门提供资料和报表.申报企业如为电子商务企业,需入驻福建省互联网经济统计公共服务平台(正统网)并按要求报送电子商务相关数据资料(详情请询当地统计部门).

(四)明溪、清流、建宁、泰宁、宁化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申报条件50%执行,其余各县(市、区)按申报条件75%执行. 申报材料

(一)材料格式 申报材料按统一封面格式(附件一)、A4 版面简装成册(内 容各部分请用红纸页隔开),加盖骑缝章.

(二)材料内容 1.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附件二);

2.2019 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表、附表、佐证材料(附 件

三、四);

3.2019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请报告(附件五);

4.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项目专项审计 报告,并备案;

5.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单位2018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并备案;

该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负责. 6.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证照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 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快递 企业需提供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分支机构名录,在三明市登记注册的快递企业分支机构需提供纳税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申报企业、单位公章. 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跨境电商类项目 1.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中心服务运营企业奖励 申报条件: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中心服务运营企业,与50家以上跨境电商或相关企业签订服务合作协议,对接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服务系统,2018年纳入海关统计跨境电商交易额超过3亿元. 支持标准:给予100万元奖励,交易额超出3亿元部分每1亿元增加20万元奖励,最高200万元. 2.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奖励 申报条件:利用自营或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通过海关监管服务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开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直购进口业务,2018年纳入海关统计跨境电商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

(2)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或加注 DS 标识方式开展B2B、B2B2C、B2C等出口业务,2018年纳入海关统计跨境电商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 支持标准:(1)进口业务按照2018年纳入海关统计交易额给予不超过1%的奖励;

(2)出口业务按照2018年纳入海关统计交易额给予不超过2%的奖励.进口、出口规模奖励可同时享受,最高200万元. 3.拓展跨境物流通道补助 申报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经营闽台跨境电商通道的国际快件运营人2018年经台湾收发快件50万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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