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8-04-14 |
(2)开设至海丝沿线国家或台湾地区海运、空运跨境电商货运专线,2018年平均每月1班次以上. 支持标准:(1)按照收发快件量每10万件给予不超过5万元补助,最高100万元;
(2)按照2018年包船(机)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两项物流补助可同时享受,最高200万元. 4.海外仓(含公共海外仓)建设补助 申报条件:在重点国家或地区建设海外仓总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经营一年以上,拥有完善的仓储管理系统,具备全程业务查询、货物状态跟踪能力,具备公共仓储、集货分销、物流配送等业务拓展能力,对接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用于自身跨境电商业务或提供第三方跨境电商仓配服务,2018年带动福建企业出口入仓超过30万票或5000万元. 支持标准:对企业海外仓信息化系统建设、仓储设施投入等费用,按首次申报实际投资额或再次申报新增投资额(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期间,不含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最高300万元.
(二)产业电商类项目 5.电子商务交易奖励 申报条件:2018年电商交易规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搭建第三方平台或依托第三方平台建设网上专业市场撮合B2B类交易额超过5亿元;
(2)搭建第三方平台或依托第三方平台建设网上专业市场撮合B2C类交易额超过3亿元;
(3)利用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销售额超过1亿元或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商超百货、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网络销售额在总销售额中占比超过30%);
(4)实现婚庆、健康、旅游、养老服务等非实物商品(软件、游戏、广告及互联网增值服务,各类充值、缴费业务除外)网络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
(5)实现家政服务网络销售额超过200万元(家政服务总收入超过1000万元). 为进一步落实省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等政策,支持初创期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2017年后成立的初创企业按申报条件50%执行(山区市、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叠加). 获得2017年闽货自营电子商务平台奖励、闽货上网拓展市场奖励、闽货网上专业市场奖励、商贸服务业电商化转型奖励,2018年电子商务交易奖励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支持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家政服务最高50万元),初创企业奖励减半. 6.电子商务优秀服务企业奖励 申报条件:为企业提供平台开发、策划设计、代运营、分销应用、网络推广、拍摄、信用认证等电子商务相关服务(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除外)的企业,2018年服务非关联企业5家以上且年服务收入超过500万元(需提供合同、发票). 获得2017年、2018年电子商务优秀服务企业奖励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支持标准: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三)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项目 7.快递企业服务电商奖励 申报条件:快递企业2018年快递业务量超过1000万件,服务开展电商业务的企业客户(快递发件量超过3万件)不少于10家. 获得2017年快递企业壮大规模奖励、2018年快递企业服务电商奖励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支持标准:根据快递业务量每200万件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最高50万元. 8.快递投递终端运营奖励 申报条件:在运营的快递投递终端2018年投递量超过1000万件.快递投递终端包括智能快件箱、智能冷藏箱、智能信包箱等,基本符合相关行业或地方标准及管理规定(如《智能快件箱》(YZ/T 0133-2013)行业标准、国家邮政局《智能快件箱投递服务管理规定(暂行)》等),并使用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获得2017年快递投递终端建设奖励、2018年快递投递终端运营奖励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支持标准:根据投递量每200万件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最高50万元. 9.仓配一体化服务奖励 申报条件:为我省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非关联企业提供仓配一体化服务(需提供合同、发票),进行货物配备(集货、加工、分货、拣货、配货、包装等)并组织送货,2018年业务量(发货量)超过300万件. 获得2017年推进仓配一体化奖励、2018年仓配一体化服务奖励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支持标准:根据业务量每50万件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最高100万元. 申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