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8-05-06 |
广告设施在地面上靠近建(构)筑物的垂直投影点与相邻建(构)筑物间的垂直投影距离亦应大于广告设施的总高度.(图.4-4). 图.4-4大型立柱式广告设施与车行道、人行道、建筑的距离要求 (6)道路交叉口布点规定:道路交叉口范围内设置大型立柱式广告设施,每个交叉口设置大型立柱式广告设施宜采取对角线的位置. (7)大型立柱式广告设施还应符合以下布点规定:在人行天桥、加油站纵向5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大型立柱式广告设施;
在110KV 及以上高压电力塔50米半径范围内,不得设置大型立柱式广告设施.大型立柱式广告设施不得设置在隧道体及隧道两端下沉地段两侧,不得设置在桥梁体(含主桥、引桥和匝道)上. 大型支架式广告设施 (1)对道路沿线建筑立面特别陈旧,建筑群很不协调,建筑色彩斑驳,严重影响城市景观和环境且暂时无法拆除或整治的区段,可采用大型支架式广告设施在道路和建筑之间平行设置,起到遮挡、装饰作用. (2)大型支架式广告设施总高度(含牌面及支架)不得超过9米. (3)在满足消防、安全和建筑的采光通风的前提下,大型支架式广告设施在地面上靠近道路的垂直投影点与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 小型独立支撑式广告设施 (1)禁止在2米以下的城市道路非机分隔绿化带内设置小型独立支撑式广告设施.在2米以上的机非分隔绿化带内设置小型独立支撑式广告设施时需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进行研究论证,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置. (2)宽度小于5米的人行道或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广场(空地)不得设置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 (3)立杆式广告设施总高度不得大于4米,且牌面面积不得超过9平方米,广告牌牌面宽度不得大于1.5米,牌面下沿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2.5米(设置于道路分隔绿化带内的除外),牌面厚度(c)不应大于0.3米.广告设施牌面(单面)面积不得大于2平方米 . (4)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的总高度不得大于2.4米,底座占地面积不得大于1平方米,宽度不得大于1.5米,高度应与宽度相协调;
牌面(单面)面积不得大于2.5平方米,厚度不得大于0.5米.(图.4-5) 图.4-5立杆式广告设施要求 4.3街道公共设施广告设施 依附于围墙的广告设施:鼓励利用施工工地的围墙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广告设施的内容应采用公益广告和自我宣传广告两种形式,施工工程竣工后应立即拆除广告设施;
不允许在围墙的透空部分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设置在实体围墙墙面上的户外广告设施,广告设施(包括牌面及支架)总高度不应大于4米,且高度不得超出围墙高度,宽度应小于围墙柱墩之间的实墙面;
围墙顶严禁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依附于公交候车亭、电话亭的广告设施:仅在公交候车亭、电话亭设计预留广告位置的前提下,允许结合所依附的公共设施的造型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本体功能的正常使用.公交站牌、路名牌、消火栓、出租车停靠点招牌等设施5米范围之内不得设置其它独立户外广告设施. 禁止在公共广告栏以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