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8-05-16 |
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招标编号:0724-1061D07N0656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萝岗区分局采购警用通讯设备招标项目 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采购最高限价
1 手持台 300套 人民币173.4万元
2 800兆数字车载台 10套3固定台 3套4450兆对讲机 150套5维护管理配件 2套 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标的类别:货物类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
②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投标人必须是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法人代表有效授权书. 于2010年5月12日至2010年6月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30至16:3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联系人:吴家敏
电话:37652392???? 传真:37652396 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招标代理机构.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招标文件质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金额为人民币17,007元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0年6月3日当天下午投标截止时间14:3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6月3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6月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公司,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 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