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8-07-16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2〕197号)、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2012〕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6]58号)精神,加快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和规范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推动我省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是指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原则,为区域和行业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查询、法律维权、财税服务、法规标准、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才培训、节能环保等服务的法人实体.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是指符合第二条规定,经省中小企业局认定,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示范平台可以是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平台,也可以是某一方面服务功能突出的专业平台. 第四条 示范平台的确认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省中小企业局负责省级示范平台的认定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
各市、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级示范平台的初审推荐、规划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 示范平台建设 第五条 建设原则.按照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面向产业、服务企业,资源共享、注重实效 的原则,坚持官办民助与民办官助相结合,非营利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社会服务资源开放共享与统筹规划、重点推动相结合,促进产业升级与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相结合. 第六条 建设目标.以综合服务平台为依托、专业服务平台为支撑,以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为重点,以产业集群、工业园区、产业转移园、创业基地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建立省、市、县三级服务平台纵向协调发展,综合与专业服务平台横向互补的立体服务网络,服务功能趋于完善,服务质量及企业满意度稳步提升,对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第七条 平台功能.服务平台应具备以下一种或多种服务功能:
(一)综合服务:针对本地区中小企业开展财税咨询、信息咨询、登记代办、企业管理、创业辅导、人才培训或其他相关咨询等综合性服务.
(二)咨询服务:提供发展战略规划、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管理咨询;
为中小企业提供工程技术咨询、标准化、品牌培育、商业模式设计、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管理策划、上市培育服务等中高端咨询服务;
帮助企业学习、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技能,提高科学决策和经营管理能力.
(三)创业服务:为拟创业人员提供创业信息、创业培训、商务策划、工商代理和相关行政许可申报等服务;
为创办三年内的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项目诊断、市场营销、财务管理、财税申报、法律援助等辅导和服务.
(四)市场服务:组织开展各类展览展销、形象策划、国际贸易平台建设、国际合作项目谈判、产品推介、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