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8-07-18

9、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投标地点--南京梅山医院后勤保障部301室;

开标地点--南京梅山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现场开标.

10、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易凤娇 联系

电话:86378843;

15312047030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雄风路505号

11、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招标文件提供:招标文件在南京梅山医院网站上免费下载. (2)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 南京梅山医院官网 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南京梅山医院官网 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 、 投标人 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服务 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 是指使用货物、服务的单位.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组成 4.1 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招标项目的服务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 4.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

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 4.3 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

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5.1 南京梅山医院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南京梅山医院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5.3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三、投标

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南京梅山医院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6.5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投标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 6.7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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