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8-07-21 |
0 0 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
0 0 0元. 单张单用途卡充值后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限额. 第十九条: 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
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第二十条: 使用单用途卡购买商品后需要退货的,发卡企业或受理企业应将资金退至原卡. 原单用途卡不存在或退货后卡内资金余额超过单用途卡限额的,应退回至持卡人在同一发卡企业的同类单用途卡内. 退货金额不足1
0 0元(含)的,可支付现金. 第二十一条: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 办理退卡时,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要求退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退卡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退卡卡号、金额等信息. 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将资金退至与退卡人同名的银行账户内,并留存银行账户信息. 卡内资金余额不足1
0 0元(含)的,可支付现金. 第二十二条: 发卡企业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的,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向持卡人提供免费退卡服务,并在终止兑付日前至少3 0日在备案机关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
0 0
0 保留 否360732SW―CF―003 兴国县 商务局 权限内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2
0 0 7年第8号令)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
0 0元以上2
0 0 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第七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 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 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 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0 0
0 保留 否360732SW―CF―004 兴国县 商务局 权限内食品流通市场未设立负责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或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建立相应管理制度,禁止冒用、使用伪造相应认证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商务部2
0 0 7年第1号令)第四条: 商务部负责全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督促市场建立保障食品流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市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 警告,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 可处1
0 0 0元以上5
0 0
0 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处
5 0
0 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 市场应当设立负责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或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控本市场的食品安全状况. 第七条: 市场应当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协议准入制度. 市场应与入市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明确食品经营的安全责任. 鼓励市场与食品生产基地、食品加工厂场地挂钩、场厂挂钩,建立直供关系.
(二) 经销商管理制度. 市场应当建立经销商管理档案,如实动态记录经销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经营产品和信用记录等基本信息. 经销商退出市场后,其档案应至少保存二年. 禁止伪造经销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