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8-08-01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畜禽禁养区划定和依法关闭或搬迁是一项复杂性、艰巨性、涉及群众利益的工作,为了加强畜禽禁养区划定和依法关闭或搬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为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环保、畜牧、规划、旅游、公安、交通等部门主要领导及各镇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畜禽禁养区划定和依法关闭或搬迁工作.各镇政府也要按照《方案》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指导并按时限全面完成本辖区的畜禽禁养区划定和依法关闭或搬迁工作.关闭或搬迁补偿政策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人民政府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畜禽禁养区划定和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环保、畜牧、规划、旅游、公安、交通、文广新局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养殖场(户)真正理解和支持禁养区划定和依法关闭或搬迁等各项工作.

(三)统筹协调,密切配合.畜禽禁养区划定和依法关闭或搬迁工作是一项涉及部门多、敏感性较强的工作.为此,各镇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强化考核,确保实效.由于畜禽禁养区划定和依法关闭或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了确保工作按期完成,市政府将畜禽禁养区划定和依法关闭或搬迁工作纳入政府一级目标进行督办考核. 附件:1. 海林市畜禽禁养区内需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 (小区)、养殖专业户名单(另附) 2. 海林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分布图(另附) 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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