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8-08-03 |
(三)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强化政策引导.注重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鼓励群众选择生态葬式葬法;
实施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加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
出台集中守灵奖补政策,倡导群众集中守灵;
以政府为主、其他途径为辅,对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运行经费给予补助. 加快推进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加大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供给,提供优质人文安葬服务. 专栏1 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
(一)树葬、海葬设施建设 完善永久性骨灰树葬区设置,完善配套建设树葬追思纪念场所和海葬纪念设施.
(二)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 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切实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和规范管理,公益性公墓30%的土地用来建设立体式骨灰存放等节地生态安葬设施. 进一步推进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各乡镇都要建有1个以上立体式公益性骨灰存放等节地生态安葬设施.
(三)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墓区建设 严格控制传统墓穴葬式发展,新建经营性公墓生态安葬比例不低于35%;
现有经营性公墓存量土地的生态安葬比例大于20%,配建相关设施实行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寄存等节地生态葬法. 建立节地葬奖励制度.积极引导市民移风易俗,鼓励节地环保的丧葬方式创新,大力推广骨灰深埋、撒散、海葬、树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奖励、补贴等激励机制,推进免费骨灰树葬、海葬活动经常化. 开展生态文明殡葬研究推广.组织民俗等有关领域专家,开展殡葬活动方式、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研究,推进形成与传统文化相融合、群众易于接受、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文明殡葬方式,促进移风易俗.健全和完善网络 云祭扫 的工作机制. 重视殡葬设施节能减排.加大新技术投入和运用,提高殡葬设施节能减排标准,严格控制遗体火化、祭品焚烧等环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推动将火化设备的环保节能改造、技术革新列入重点扶持项目. 开展生态殡葬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有利时机,积极与宣传部门、文明办等单位联合,广泛开展以生态文明为内容的现代殡葬理念宣传.适时联合各类媒体开展走访殡葬服务单位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正确殡葬观念.
(四)强化殡葬重点领域管理 加强殡葬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围绕殡葬管理服务重要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制定和完善殡葬事业单位风险隐患防控管理流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安全,落实安全责任.推行 阳光殡葬 服务,坚持开展殡仪馆 公众开放日 活动,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规范行业准入制度.建立殡葬行业准入、年审、退出机制,探索按死亡人口的一定比例确定殡仪服务机构的数量.制定规范行业管理规定、殡仪服务从业者行为规范、殡仪服务标准体系和殡仪服务代理格式合同.加强行业自律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建设,实行诚信经营、持证上岗、亮证服务,营造文明和谐的殡葬服务环境. 规范殡葬服务市场.加强殡葬标准化工作,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标准,并依据标准开展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价格审批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外公示,实行挂牌亮证收费.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殡仪服务,依法严厉打击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和违反市场规则、廉洁从业要求等行为. 加强遗体火化和骨灰安葬管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巩固保持火化率达100%(法规政策规定可以不火化的除外).加强丧事活动监督管理,依法处理违规埋葬遗体、建造坟墓行为.提倡对遗体火化后骨灰去向实行登记,加强骨灰安置管理. 加强用地管理.县以上民政部门要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公墓土地使用规范管理,消除违规用地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