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8-09-19 |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质监局窗口,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联系
电话:0536―8080963. (2)网上提交.申请人需登录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
网址:http://spzx.weifang.gov.cn)提交申请. 2.获取收件编号 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窗口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窗口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潍坊市行政服务中心内网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536―8080963 网络查询
网址:http:// spzx.weifang.gov.cn;
在首页找到办件查询输入办件编号点击查询办件状态. 审批结果也可在全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公示信息查询系统上查询,查询
网址:http://hr.cnse.gov.cn/.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考试机构领取. 2.决定书类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有效期届满前需要延续的,持证人员应当在持证项目的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自行或委托考试机构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五)流程图 见附件1
三、法律救济
(一)投诉 1.投诉受理:潍坊市质监局审批服务科首席代表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潍坊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考核监督科负责对市质监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2.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投诉处理 (1)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2)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3)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4)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潍坊市质监局窗口
电话:0536―8080963 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考核监督科:0536―8080903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信箱: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质监局窗口.邮编:261061
(二)行政复议或诉讼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向潍坊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或者向山东省质监局法规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潍坊市人民法院起诉. 1.山东省质监局法规处地址: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联系
电话:0531―89012036. 2.潍坊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信访局院内,联系
电话:0536―8789382.
四、表单填写 申请书示范文本 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