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8-10-06 |
2、土地租赁金 注:土地租赁范围主要包括: (1)除依法以划拨、出让、作价入股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外的新增建设用地;
(2)因发生土地转让、场地出租、企业改制、改变用途等情形的,含石油、铁路等用地. (3)划拨目录以外的原建设用地;
(4)开发国有荒地和利用国有土地(含芦苇地等)从事农、林、牧渔业等经营性用地;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实行租赁的其他情形的用地. (1)采取招标、拍卖方式取得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租金按实际成交价计收. (2)以协议方式取得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租金标准与当地地价均衡,按当地基准地价和土地还原率计算收取.
3、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土地入股金 新计价房[2001]500号收费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国家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其土地使用权作价拆算的股本额不低于审核备案的土地使用权作价总额除以股票的溢价倍数. 注:按国土资发[2001]
44 号《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执行.
七、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元/亩1000-10000 新计价房[2001]500号注:具体征收标准见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新财综字[1990]
32 号文件. 收费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八、土地管理费 新计价房[2001]500号
1、非农业建设征拨未利用土地管理费 元/亩50
2、临时用地管理费 (1)施工和勘探用地 元/亩.年20 注:具体分类标准详见表注七 (2)经营性用地 元/月.O 0.1-2.0 注:申请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需缴此费. (3)其他临时用地 元/月.O 0.1-0.5 注:
1、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地:
2、石油、地质勘探临时用地;
3、经营性项目临时用地;
4、其他临时用地.
3、采挖用地管理费 (1)挖沙、取土、采石 元/O 0.3-1.5 注:采挖深度1米以内,在农用地上取土0.7元/平米,沙石0.5元/平米,其他地类0.3元/平米,农牧民兴修水利及自采自用不收费. (2)割芦苇 元/亩.年3
九、证照工本费 新计价房[2001]500号
1、国有土地使用证 元/证30
2、集体土地所有证 元/证30 收费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3、集体土地使用证 元/证30
4、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元/证30
5、土地开发许可证 元/证10
6、临时用地许可证 元/证10
7、土地勘界许可证 元/证50
8、建设用地批准书 元/证10 注:用地申请表及附表,每套加收工本费3元.根据新财综[2004]
5 号文件规定对农民免收.
十、复垦押金 按同类土地复垦费标准收取 新计价房[2001]
500 号注:有条件复垦并符合要求的,应缴纳押金,复垦后押金退还. 十
一、土地档案服务费 新计价房[2000]
891 号注:以下
(一)
(二)
(四)项收费标准适用于一级土地综合档案,二级土地综合档案收费标准减半.
(一)档案调卷服务费 新计价房[2000]
891 号
1、建设用地、地籍管理、土地草场纠纷、土地规划类档 案元/卷、次
52、一般性档案 元/卷、次
23、地形蓝图 元/幅、次10 收费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二)档案磨损保护补偿费,利用档案原件进行复制(指复印、拍照、摘录)需交纳档案磨损保护补偿费(不含档案复印费) 新计价房[2000]
891 号
1、现行档案 元/页
22、珍贵历史档案按2-4倍收费
3、图纸 元/幅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