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8-10-06 |
(三)咨询服务费 利用者不能直接查用档案的,档案人员为利用者付出一定的劳劳动提供一定数量的有价值、详实可靠材料的,除每卷次收服服务费2元外,另可按利用者获得经济效益的3%收取咨询服务费费.
(四)出具证明材料服务费 新计价房[2000]
891 号
1、出具房地产权证明材料 元/份100
2、出具边界、土地、矿山、水源、草场纠纷证明材料 元/份500
500 收费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十
二、采矿权使用费 Q2/年/元 国务院第(241)号令 十
三、协议租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租金标准 新计价房[2002]858号
(一)商业用地最低租金 新计价房[2002]858号
1、一级地 元/O.年62
2、二级地 元/O.年34
3、三级地 元/O.年16
4、四级地 元/O.年6
(二)住宅用地最低租金 新计价房[2002]858号
1、一级地 元/O.年32
2、二级地 元/O.年19
3、三级地 元/O.年
94、四级地 元/O.年4
(三)工业用地最低租金 新计价房[2002]858号
1、一级地 元/O.年21
2、二级地 元/O.年13
3、三级地 元/O.年
64、四级地 元/O.年3收费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十
四、矿山技术咨询费 新计非[1992]103号
1、工程师外出(7天以内) 元/天/人70 7天以上按每人每天50元 室内 元/天/人40
2、助理工程师外出(7天以内) 元/天/人63 7天以上按每人每天45元 室内 元/天/人38
3、技术员外出(7天以内) 元/天/人40 7天以上按每人每天45元 室内 元/天/人32 收费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十
五、铁路用地 新政函(1996)129号
1、堪界费 按国家测绘局规定的《测绘收费标准》的低限标准计取
2、土地补偿费 按自治区人民政府[1992]65号文件规定执行,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按《自治区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结合南疆铁路(库尔勒西-喀什段)建设的特殊情况,征用土地按补偿基数的低限倍数进行补偿. (1)人工草场和林地补偿 参照邻近耕地标准执行. (2)宅基地、农村道路、人工修建正在放养的鱼塘等比照邻近耕地标准进行补偿 占用国有耕地,按征用同类集体土地的75%进行补偿.占用已出让土地按原出让价(包括土地开发投入)补偿,征拨荒芜二年以上的耕地不予补偿.
3、青苗补偿费 新政函(1996)129号(1)一般作物 按该耕地补偿基数的1倍计算. (2)宿根作物 按基数的2倍计算. (3)蔬菜、果品 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补偿.
4、安置补助费按《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规定标准的低倍数支付补助标准如下: 新政函(1996)129号(1)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人均耕地2亩(含2亩)以上的,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按土地补偿基数的二倍补助. (2)人均耕地2亩以下1亩(含1亩)以上的按土地补偿基数的三倍补偿. 表注一: 耕地补偿计算基数 单位:元/亩等别一等耕地(高产田) 二等耕地(中产田) 三等耕地(低产田) 补偿计算基数
1200 640
480 说明: 本表标准适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耕地;
种植特种作物的耕地、菜地、果园的年产值应高于本表一等耕地标准;
棉花地最高不得超过1.5倍,果园地不得超过2倍;
蔬菜地不得超过3倍;
葡萄地不得超过4倍;
其他经济作物按实际年产值测算. 表注二: 牧草地补偿计算基数表 单位:元/亩 等别 补偿基数 级别 一二三优良等 中等 优劣等
1、
328 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