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8-11-08

3368 工业自动化仪表电源、电压 HG

20511 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 HG/T

20573 分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 HG

20507 自动化仪表选型规 HG/T

21581 自控安装图册 GB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NFPA ANSI/NFPA

70 美国防火协会国家电气规范 ANSI/IEEE

472 冲击电压承受能力导则(SWC) ANSI/IEEE

488 可编程仪表数字接口 EIA RS-

485、RS-422 美国电子工业协会 485协议 422协议 ISA RP55.1 美国仪器协会数字处理计算机硬件测试 ANSI/NEMA ICS4 工业控制设备和系统的端子排 ANSI/NEMA ICS6 工业控制设备和系统外壳 TCP/IP 网络通讯协议 除上述规范、标准、协议和强制认证外,供方DCS还应符合下列组织颁布的相关标准或与之相当的其它国际组织相关标准或强制认证. [CCC(中国)、CE(欧盟)、UL(美)、FCC(美)、GS(德) 、EMC电磁兼容认证、NFPA(美国防火协会)、IEEE(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2.2.1 DCS的设计、制造、安装、验收应遵照生产商所在国(如美国或德国等)以及中国的有关国家标准及规范,并应选择其中较高的标准及版本执行. 2.2.2由需方认可并在中国采购的设备可按有关的中国国家标准及规范执行, 但并不表示可以降低投标方对整机性能的保证及责任. 2.2.3上述标准均应为招标截止日时的最新有效版本. 2.2.4供方提供的设备应该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要求. 2.2.5需方欢迎供方提供优于本技术文本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件. 2.3硬件技术要求: 2.3.1系统硬件是有现场运行实绩的、先进可靠的和使用以微处理器为基础的分散型的硬件.所有微处理器的CPU至少应为32位类型. 2.3.2机柜内的模块应能带电插拔而不损坏,且不影响其它模件正常工作. 2.3.3模块的种类和尺寸规格,应尽量少,以减少备件的范围和费用支出. 2.3.4安装于生产现场的DCS模块、设备应具有足够的防护等级和有效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在恶劣的现场环境下正常地工作. 2.3.5处理器模块应清晰地标明各元器件,并带有LED自诊断显示.处理器模块使用非易失性随机存储器. 2.3.6冗余配置的处理器模块与系统均应有并行的接口,即均能接受系统对它们进行组态和组态修改.处于后备状态的处理器模件,应能不断更新其自身获得的信息. 2.3.7发生系统电源故障后,一旦处理器模块重新受电,处理器模件应能自动恢复正常工作而无需运行人员的任何干预. 2.3.8 I/O处理系统应尽可能 智能化 ,以减轻控制系统的处理负荷.I/O处理系统应能完成扫描、数据整定、数字化输入和输出、线性化、热电偶冷端补偿、过程点质量判断、工程单位换算等功能. 2.3.9所有的I/O模件都应有标明I/O状态的LED指示和其它诊断显示,如模件电源指示等. 所有控制和保护回路的模拟量输入信号每秒至少扫描和更新4次,所有控制和保护回路的数字量输入信号每秒至少扫描和更新10次,事故顺序(SOE)输入信号的分辨率应不大于1毫秒.为满足某些需要快速处理的控制回路要求,其模拟量输入信号应达到每秒扫描8次,数字量输入信号应达到每秒扫描20次. 2.3.10应提供热电偶、热电阻及4~20mA信号的开路和短路以及输入信号超出工艺可能范围的检查功能,这一功能应在每次扫描过程中完成.所有接点输入模件都应有防抖动滤波处理.如果输入接点信号在4毫秒之后仍抖动,模件不应接受该接点信号.确保事故顺序信号输入的分辨率不大于1毫秒. 2.3.11 DCS至执行回路的开关量输出信号采用继电器输出.DCS与执行机构等以模拟量信号相连接时,二端对接地或浮空等的要求应相匹配,否则供方应采取电隔离措施.DCS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I/O的过压、过流进行保护.在系统电源丧失时,执行机构应保持安全位置(全开、全关). 2.3.12所有输入/输出模件,应能满足ANSI/IEEE472 冲击电压承受能力试验导则(SWC) 的规定,在误加250V直流电压或交流峰--峰电压时,应不损坏系统. 2.3.13在整个运行环境温度范围内,DCS精确度应满足如下要求,所有mA DC信号从输入端转换到数字信号应具有±0.1%的转换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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