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8-11-23

1、各学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学生活动.学生活动应以进行学生思想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陶冶学生的情操,活跃学生的业余生活等为主要目的.

2、对课外学生活动,各学院(系)在活动的内容、活动的形式上要给予宏观指导.

3、对学生在校内举行的集体活动,活动的组织者应将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人员、组织的单位、负责人等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系)及有关部门申请,经学院(系)及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对学生在校外举行的集体活动,活动的组织者应将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人员、组织的单位负责人等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系)申请,学院(系)签署明确的意见,并报校有关部门审批后,按审批意见执行.

5、学校正式注册的社团组织的活动,应上报学校团委及有关部门审批.

6、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对未获批准的,学校有权依法劝阻或者制止. 第十四条 禁止吸烟、酗酒 不允许学生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吸烟;

禁止学生酗酒. 第十五条 文明离校 学生毕业时必须做到文明离校.对离校时违反学校的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处理结果要归入学生档案,并通报到其就业单位.

第四章 升国旗仪式、校阅式与分列式 第十六条 升国旗仪式

1、升国旗仪式由校值班员按照《大连海事大学半军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升国旗仪式的程序组织,要求全体学生必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的时间、指定的场地、规定的着装参加.

2、升国旗时要求全体干部与学生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当校值班员下达 整队报告 的口令后,任何人不得做与升国旗无关的工作或活动.

3、国旗升起时,校值班员要下达 敬礼 的口令,听到口令后,要求带队干部向国旗行举手礼,学生行注目礼,国旗升到旗杆顶端后,校值班员发出 礼毕 的口令,在场的全体人员礼毕.升旗仪式结束后,以中队为单位带出场地或中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活动.

4、升国旗仪式作为对学生参加集体活动情况考察的重要内容,要严格进行考勤,并把考勤的情况作为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5、降旗不举行仪式,除每周的周

一、重大节日、纪念日外,平时的升国旗不举行仪式,由升旗队按时进行升、降旗. 第十七条 校阅式 分列式 陆上专业学生必须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进行校阅式、分列式,校阅式与分列式按照《大连海事大学半军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第五章 学生宿舍管理 第十八条 学生入住时必须按指定的宿舍、寝室、床位入住,不得擅自变更寝室与床位.宿舍与寝室的调整要经有关部门或学院(系)同意,统一进行调整.为保证学生宿舍、寝室管理的统一,学生的部分生活用品按学校统一要求购买. 第十九条 宿舍内的衣柜、床铺、书架、写字桌等家具设施属公共财物,学生在使用中要注意爱护,对设备的正常损坏要及时报修,对人为的损坏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价赔偿,对蓄意的人为破坏行为要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 有客人来访时要遵守宿舍的会客制度,未经允许严禁私自留宿他人. 第二十一条 要保持宿舍、寝室的安静,严禁在宿舍、寝室内大声喧哗、大声播放音响、打球、溜冰、跳舞等,以免影响他人的休息和其它正常活动. 第二十二条 要保持宿舍清洁美观,严禁在宿舍、寝室内乱涂、乱写、乱画、张贴各类广告、告示、海报等.要保持宿舍内公共场所的整洁,不准随地或向窗外吐痰、投弃果皮、纸屑、烟蒂等杂物、乱倒脏水. 第二十三条 宿舍楼内严禁使用酒精炉、煤气炉、煤油炉、电炉、热得快等加热器,严禁燃烧废纸等废弃物品,严禁违章用电,不得私自接、拉电线和使用床头灯等易引起危险的用电器. 第二十四条 宿舍内严禁饲养动物,对饲养动物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对饲养的动物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学校有关部门的许可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租赁、修理、代销、直销等经商活动. 第二十六条 床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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