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8-11-23 |
附件:1.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名校建设项目考核办法 2.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3.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4.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5.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与产学研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组织部2013年10月30日 附件1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名校建设项目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各部门单位提升理念、创新举措,大力推进特色名校项目建设,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结合我院名校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名校建设绩效考核是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名校建设绩效考核对象为学院教学单位、综合管理部门、教辅单位. 第三条 名校建设绩效考核主要依据为: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名校建设方案、名校建设任务书、名校建设实施方案、名校建设阶段性工作计划、学院年度工作要点等.
第二章 考核内容与标准 第四条 承担名校重点建设专业的教学单位,主要考核内容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阶段性工作计划制定、阶段性任务实施及成效. 第五条 不承担名校重点建设专业的教学单位,应选择1个重点专业及专业群参照名校重点专业进行建设,主要考核内容为:重点专业及专业群建设的组织领导、阶段性工作计划制定、阶段性任务实施及成效. 第六条 牵头名校建设职能工作组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考核内容为:分项任务落实的组织领导、阶段性工作计划制定、阶段性任务实施及成效. 第七条 牵头名校建设公共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考核内容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阶段性工作计划制定、阶段性任务实施及成效. 第八条 其他综合管理部门和教辅单位,应根据职责范围,强力支撑名校项目建设,主要考核内容为:职责任务落实的组织领导、阶段性工作计划制定、阶段性任务实施及成效. 第九条 名校建设绩效考核标准(见附件).
第三章 考核组织与实施 第十条 名校建设办公室与考核办公室组成考核组,对教学单位、综合管理部门、教辅单位实施考核,分月考核与年考核两种方式. 第十一条 月考核满分为100分,每月或每两月一次,考核组对月工作组织领导、计划制定、任务实施及成效进行分项督导检查,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评出具体分值,各项合计形成一次月考核分值. 第十二条 年考核满分为100分,在年底进行,考核组对全年工作组织领导、计划制定、任务实施及成效进行分项督导检查,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评出具体分值,各项合计形成年考核分值. 第十三条 名校建设绩效考核年度总分值为200分,计算公式为:名校建设绩效考核年度总分值月考核平均分值+年考核分值.
第四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名校建设办公室、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名校建设绩效考核标准 名校建设项目办公室 2013年10月18日 附件 名校建设绩效考核标准 优秀(80分-100分) 合格(60分-79分) 不合格(60分以下)
一、组织领导(20分) 1.建立了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靠上抓工作,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