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8-11-23 |
四、评价程序及方法 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两部分.其所占权重分别为40%、60%.
(一)平时考核 主要检查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和教学运行情况.由教务处组织督导人员,采取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提前制定的检查方案,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参照计分办法对被抽查单位赋分.平时考核每次均实行100分制,各次得分之平均分,即为平时考核得分,按其权重折算后计入最后总分.
(二) 年终考核 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年末,具体时间以教务处通知为准,考核程序如下: 1.教学单位自评 各教学单位成立教学考核工作小组,制定自评计划,落实评价任务,并根据指标体系内容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要客观反映实际教学情况,说明主要成绩与特色,找出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教务处考核 教务处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各教学单位进行考核. (1)考核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和文件档案、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考察、听课、问卷调查等形式.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工作组,集体讨论或采取分别评价取其均值的方法,逐项打分,给出评价结果. 考核小组对各教学单位的实际教学工作应做出客观评价,指出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和措施,并提交评价报告. (2)考核依据: ①各教学单位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