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8-11-23 |
1、所有床上用品(包括:床单、被套、枕巾、枕套等)应经常进行清洗,保持洁净,无污渍.
2、铺面要求平整,床上应保持整洁,无多余物、杂物;
被子叠放整齐放置于床扶梯的另一侧,双叠口向外,枕头放于被子的内侧;
毛毯、毛巾被等用品叠成与被子大小一致方块,并整齐地放于被子下面.
3、蚊帐按季节由学院(系)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要求挂放、收起.
4、不许挂床帘. 第二十七条 书桌与书架
1、书架上只能摆放书籍、笔记本及文具等,要整齐地摆放.
2、书桌上原则上不许摆放装饰物,可摆放与学习有关的书籍及文具、台历、日历等生活常用物品,并要保持所放物品的整洁、整齐,书、本等用完后应及时放回书架或收起.
3、有计算机的寝室计算机可放于书桌上,要摆放整齐保持周围清洁、有序,不许有杂物. 第二十八条 地面、墙面与门窗
1、 地面要保持洁净,无污水、杂物;
清扫工具要放置在指定的位置;
床下的鞋子应摆放整齐、鞋尖一律向内,每人不得超过四双,平时不穿的鞋子要收起.
2、室内墙面应保持整洁,不许在墙上乱涂、乱写、乱画、乱贴、乱挂.
3、门窗应保持清洁,除休息时间外,玻璃应保持透明,不许拉挂门帘、窗帘,不许乱涂、乱写、乱画、乱贴等. 第二十九条 日常生活用品
1、不经常穿着的衣服应收起或挂在衣帽架上,换洗衣物及其他非每日必须使用的生活用品应收起.
2、盥洗用具一般应放于脸盆架上并应保持整洁;
盥洗室为寝室单独使用的,洗漱用具应放在盥洗室内的指定位置.
3、有行李架或壁橱的寝室,箱包应放置于行李架上或壁橱中,行李架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检查 奖励与处分 第三十条 检查
1、学生处、各学院(系)、中队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组织抽查或检查.
2、学生处对全校进行不定期抽查,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处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3、各学院(系)对本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各学院(系)的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应协助进行检查、抽查,并定期进行评比活动.
4、各中队要组建检查组或相应组织,经常进行检查与评比,并对检查的情况在中队学生日常行为考核记录中进行记录,指导员应经常检查记录情况.
5、各学院(系)、中队可根据检查情况评出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对评出的先进集体与优秀个人应予以表奖,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违纪现象应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三十一条 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和表现突出的学生要给予表扬和奖励.表扬和奖励的方式包括:口头表扬、通报表扬、通令嘉奖、颁发奖状、证书、奖章、奖品、奖金等.具体实施按照学校有关奖励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可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综合测评减分或行政处分.处分分下列五种:(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留校察看;
(5)开除学籍,具体实施按照《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陆上专业学生.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学生处.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大连海事大学陆上专业学生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