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8-12-09 |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北海市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动全市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国有企业及时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对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协调落实接收单位,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政策,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保障改革资金需求,指导、督促、协调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确保分离移交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落实企业责任.企业是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的责任主体.央企、区企驻市企业的母公司(一级企业)要积极与属地政府沟通衔接,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本集团母公司(一级企业)及下属企业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负责相关统计信息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报送. 附件:1.北海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 三供一业 分 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2.北海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供水设施维修改造标准(征求意见稿) 3.北海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供电设施维修改造标准(征求意见稿) 4.北海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1 北海市市直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财政补助 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和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资〔2017〕24号)的文件精神,为规范北海市市直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 补助资金 )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北海市市直国有企业主要包括北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市直部门所属国有企业. 所称 三供一业 是指分离移交前国有企业实际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气和物业管理项目. 第三条 国有企业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负担.北海市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支持企业职工家属区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的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维修改造,基本达到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实现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其他机构实行市场化、社会化管理和服务.从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 三供一业 承担相关费用. 第四条 财政补助资金实行 比例补助、年度预拨、据实清算 的原则. 第五条 市财政局负责编制补助资金年度预算,分配、预拨和清算补助资金,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国资委负责组织督促监管企业按要求做好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审核所监管企业上报的补助资金申请和清算材料;
汇总监管企业、市直有关部门报送的补助资金申请及清算材料,提出年度预算资金安排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完成情况及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直部门负责督促所属国有企业按要求做好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审核所属企业上报的补助资金申请和清算材料. 各国有企业负责制定本企业及下属企业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总体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下属企业开展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审核汇总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接受市财政局、国资委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