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8-12-11 |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2.地点: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东裙楼二楼).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东裙楼二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莱芜高新区汇源大街108号2.采购代理机构:莱芜市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四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634-8899189 电子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 采购人 名称: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1.1.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莱芜市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四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634-8899189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1.1.3 项目名称 莱芜高新区汶水大街道路及附属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1.1.4 建设地点 位于莱芜高新区,西起连河东路,东至凤凰北路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汶水大街道路及附属工程,位于莱芜高新区,西起连河东路,东至凤凰北路,道路长度为976.994米.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施工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第一标段为莱芜高新区汶水大街道路及附属工程施工,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第二标段为莱芜高新区汶水大街道路交通工程.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第二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总计划工期:由投标人自报合理最短工期,但总工期不得超过45日历天,超过者按无效投标处理.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不到此标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基本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具备以下条件: 1.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
1.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和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同时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还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投标单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单位必须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投标单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费用自理.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