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8-12-11

7.2投标人在现场踏勘后以及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3月27日前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 工程建设栏--建设公告 相应工程招标公告中的 提问 区进行提疑,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

7.3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或要求的澄清,招标人都将于2017年3月29日前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 工程建设栏--建设公告 相应工程招标公告中的 答疑信息 区进行发布.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 工程建设栏--建设公告 相应工程招标公告中以 重要通知 形式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

8.5补充文件须报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发布在相关网站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共三部分组成.(三部分须分开装订和包封) 10.2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概况;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驻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

(5)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具有国家质监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厨房设备制造商;

(7)投标人具有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须具有2016年度由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燃气灶具检测报告或抽检报告;

(9)投标人在浙江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如投标人非浙江省内注册的则须提供投标人在浙江省内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由投标人直接设立,委托其它单位为售后服务机构的不予认可;

[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所属员工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10)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投标当月席位费(临时)交纳凭证(投标当月席位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成);

(1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和 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

(12)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3)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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