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8-12-11 |
编制和审核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预算建议计划;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
监督管理局管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资金、基金的收入与使用;
负责全市国土资源收费的稽征工作;
制定全市国土资源各项征费计划,依法确定征费项目和年度指标;
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分管的稽征工作;
依法查处稽征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案件,管理并监督专项收费票据的使用.
(二)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老干部管理、劳资和目标考核工作;
负责机关及直属人员档案、职称评定和技术考核工作,负责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按规定管理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组织实施各类评比表彰工作;
拟定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教育培训、人才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执法监察局 负责对执行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拟定全市土地、矿产资源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规定;
依法组织查处土地、矿产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四)政策法规处 组织拟定全市涉及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国土资源重大课题调研,拟订有关政策;
承担本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推进国土资源行业依法行政;
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工作;
负责市本级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检查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负责信访案件的督察督办、协调处理和复查工作;
负责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及群众进行信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咨询和教育工作;
负责对国土资源信访问题、下级国土资源部门信访稳定和群众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交办的信访稳定和群众工作.
(五)综合规划处 组织研究全市和重点地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政策措施;
组织编制全市及指导各县(市)区编制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海洋资源总体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治理保护规划、海岸带和重要海区综合利用规划;
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的审批、核定和备案工作;
拟定土地供应政策和农用地转用;
指导和审核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
参与审核地质勘查、地质环境专项规划;
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立、延续会审;
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并对项目用地预审;
参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会审;
负责有关计划、统计、分析、信息发布工作. 根据省政府授权,做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修改或调整审批工作. 负责全市土地、矿产、海洋资源科技与外事工作;
组织国土资源科技攻关和重大项目研究,负责科技项目成果管理、推广和科技信息工作;
对重大科技项目和外事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承担对外合作与交流.
(六)耕地保护处 承担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农用地转用(含未利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
承担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