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8-12-16
鹰潭市城乡建设局文件 鹰建字〔2017〕178号 关于印发《2017年科室(单位)目标绩效 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7年科室(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鹰潭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22日2017年科室(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局各科室、局属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以及局党委确定的2017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日常与年终相结合的原则,形成 以绩效为基础,以结果为导向 的考评机制,力争使考评做到客观公正、操作简便、促进工作.

二、考核对象 本方案主要考核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一)科室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规科、计财科、行政服务科、建管科、城建科、村镇科、勘设科、节能科、督查科.

(二)局属事业单位 招标办、质监站、安监站、燃气处、造价站、装饰站、桥管所、档案馆、职教中心、检测中心、项目办.

三、考核项目和分值及评分办法 考核项目分为职能工作、共性工作两大类,设基础分100分.

(一)职能工作(70分) 职能工作分为重点工作、常规工作两大类型. 1.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达涉及全市城乡建设系统的主要目标以及局部署的重点工作,包括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和 8+1 重点项目以及法治政府建设、改革工作等. 2.常规工作主要根据 三定 方案明确规定的主要职能确定. 职能工作由科室(单位)先行提出,局考核办审核、综合平衡后报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确定.目标下达后,市委、市政府、省住建厅下达新的重要工作任务需纳入目标管理的,由局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调整完善. 重点工作计分,属定性工作的,全面完成得基础分,未完成的按基本完成、进度过半、项目启动三个档次分别扣减基础分的20%、40%、80%进行计分;

完成目标任务的重点工作按照120%计算得分,没有达到目标任务进度要求的,按实际完成指标的比例进行计分,即基础分得分=目标分值*完成进度%. 常规工作计分,由考核小组根据各科室(单位)年终上报的自查情况,按照重点工作计分方法分别打出各项工作的分值,取平均分为该项工作的最终分值.

(二)共性工作(30分) 共性工作的计分,由考核责任单位进行动态考核.相关工作被 一票否决 的,按零分计算. 1.党建工作:基础分4分,局党办负责考核. 计分办法:未按照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行四个专题的学习的扣1分;

未积极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并撰写学习心得的扣0.5分;

两学一做 读书笔记摘抄记录存在乱涂乱画、抄写无关文章扣0.5分,未达到1万字扣0.5分;

无故未参加 党员活动日 的扣0.5分;

未撰写 两学一做 心得体会文章的扣0.5分;

连续三个月没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扣1分;

心得体会文章在报刊、杂志发表的加1分. 2.信访维稳:基础分4分,局综治办负责考核. 计分办法:在定政策、建项目前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导致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的,每发生1件扣1分.信访事项未依法按程序和时间节点受理、办理(答复、复查、复核)的,每件扣0.5分;

节假日或重大时间节点,被上级部门通报未值班的,每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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