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1-20 |
七、 谈判保证金 1.谈判人须在谈判会议开始前向谈判代理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不高于本次项目预算价的2%. 2.谈判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转帐形式交纳. 3.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将予以拒绝. 4. 未被确认为成交人的谈判人的谈判保证金于中标公示期后原封退还.
八、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谈判人的权力 采购人与谈判代理机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谈判专家小组的评审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谈判人,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谈判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
九、成交确认书 谈判代理机构将在谈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未入选的谈判人.
十、其他事项 1. 成交服务费 在《成交通知书》核发3天前,成交方须向谈判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成交服务费.其计算标准和方法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机构也可直接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内扣除. 成交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是成交确认书中载明的成交总金额.
第三章 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