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2-23 |
一、安全第一的观念,作好日常的预防工作;
市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要会同市环保局开展对重点隐患区及危险源的检查,建立和完善以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 3.1.2市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要会同市环保局加强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调研,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改进安全工作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建议,强化有关应对突发事件预防工作和预测预警系统的资源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并利用预测预警系统和新闻媒体无偿发布有关预警信息. 3.2预防预警职责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开展对全市环境及污染源信息的综合分析工作,畅通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报告的信息渠道. 3.3预防预警主要措施 3.3.1开展污染源调查.定期组织对生产、贮存、运输有毒有害物品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普查,掌握全市污染源种类及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并提出对策建议. 3.3.2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明确防范职责,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和应急程序,严防发生放射源和有毒有害危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击等事故. 3.3.3开展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监督重点排污单位和涉及生产、加工有毒有害物品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制定各类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 3.3.4 建立重点污染源现场及周边环境的监测、跟踪系统,研究并建立本市环境预警参数、预警基线、污染物扩散数字模型和管理系统软件.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预警级别 一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Ⅳ级蓝色预警).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导致产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⑴死亡2人以下,或造成中毒10人以下;
⑵因环境污染造成小范围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较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Ⅲ级黄色预警).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导致产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⑴死亡3至9人,或造成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
⑵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纠纷,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Ⅱ级橙色预警).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导致产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⑴造成人员死亡10至29人,或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
⑵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境受到污染;
⑶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⑷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
⑸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1000-5000立方米(幼树5-25万株)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500-1500亩,属其他林地1000-3000亩以上的事件. ⑹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环境污染事故,或资源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导致主要保护对象或其栖息地遭受毁灭性破坏,或直接威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游客安全的事故;
⑺由于自然、生物、人为因素造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或可能造成物种灭绝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