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2-23 |
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见各县、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市各专项预案.分级标准是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此预案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是依据 《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 1.5 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完善各级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负责制,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3)源头防范,过程管理.突出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加强风险识别和隐患排除,坚持 事前防范、事发响应、事后恢复 并重,深化全过程管理. (4)统筹兼顾,整合资源.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和技术储备,推进应急系统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实现部门、条块、军地之间的协调联动. (5)依法管理,科学应对.贯彻落实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健全配套法规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应对突发事件;
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加快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的应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 (6)提高素质,协同处置.加强应急管理干部、救援、专家、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完善突发事件社会协同防范体系. (7)透明公开,正确引导.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完善舆情收集分析和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报道和传播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和进展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1.6 应急预案的体系构成和适用范围 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市总体应急预案,市专项应急预案,市部门应急预案,县、区及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等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六大类组成. (1)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见附件9.2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图).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市人民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 (2)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见附件9.3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目录).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的预案,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印发,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4)突发事件地方应急预案.包括:各县、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园区、部门应急预案;
各县、区基层政权组织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县、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5)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 (6)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和公共场所经营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报相关行政机关备案. 各类预案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完善.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并指导全市应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