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3-06 |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8、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9、丧偶证明(派出所、医疗机构、殡仪馆等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10、村委会介绍信证实,包括以下内容: ①、婚育证明(婚姻,独生子女或双女户证明) ②、责任田证明 ③、结婚证和独生子女关荣证姓名错误证明 ④、离婚和丧偶未再婚证明 ⑤、计划内两个男孩或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其中死亡子女要求有是否生育下一代证明
六、办理流程
1、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2、村民委员会审议.
3、乡镇计生办复核.
4、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审核确认.
5、村委会公示.
七、办理方式 到村委会现场办理
八、办理时限 按实际要求办理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查询
电话:0419-7777343 十
一、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
电话:0419―7777151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办事指南
一、审批服务事项名称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二、办理机构 辽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三、审批(办理)依据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二条 由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的鉴定和管理适用.
四、申请条件 符合《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
五、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人:
1、本人身份证明;
2、婚姻证明;
3、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
4、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申请表;
施术机构:
1、机构执业许可证;
2、人员资质证明;
3、并发症鉴定申请表;
六、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 本人向卫计局提交所有证明材料及申请报 审查 卫计局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需要进行鉴定的,签署意见并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双方当事人成立统计并发症鉴定专家组鉴定;
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受理 专家组在收到鉴定委托之日起5日内通知一次性告知申请鉴定双方提供鉴定所需材料,申请人在接到通知10日内提供资料.专家组对提供材料进行认定. 鉴定 承担鉴定的专家组自收齐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 核准 专家组在5个工作日内将鉴定结果移交卫计局,卫计局对鉴定程序进行审核,发现不合格的组织重新鉴定,不再收取鉴定费.经审核合格的,填写《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结论通知书》,并在20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
七、办理方式:直接到辽阳县卫计局预防保健股办理
八、收费依据:参考本地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
九、结果送达:业务科室领取
十、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查询
电话:0419-7777139 十
一、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
电话:0419―7777151 农村避孕节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核销指南
一、审批服务事项名称 农村避孕节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
二、办理机构 辽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三、审批(办理)依据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2、《辽宁省计划生育条例》.
3、《辽宁省农村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四、申请条件 符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辽宁省计划生育条例》、《辽宁省农村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我县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