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9-03-14 |
挤奶机、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
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
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不超过40万元. 各地要积极开展补贴产品市场销售情况的调查摸底,跟踪市场变化情况,要从质量、使用、服务等方面加强监管,发现机具补贴额异常的(偏高或偏低)要及时向省农业厅汇报,省农业厅将视情况按程序调整补贴额并及时公布.涉及中央资金补贴的通用类机具补贴额调整的,省农业厅将及时抄报农业部.
四、补贴对象确定和经销企业公布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造成补贴资金指标不足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 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可优先补贴. 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购机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并按新的补贴额执行. 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与责任.
(二)补贴限额.当地当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超过40万元的:个人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资金总额不得超过40万元且不得超过本地当年补贴资金计划的20%;
单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资金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且不得超过本地当年补贴资金计划的40%.当地当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少于40万元(包含40万)的,要按尽量扩大受益面,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补贴对象.对当年购机较多,申报补贴额超过限额的部分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经市级农业、财政部门核实后,可适当增加其补贴金额,并报省农业厅、财政厅备案.
(三)补贴对象应承担的义务.补贴对象购机后必须依法接受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补贴机具检查管理和质量跟踪调查,并服从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的合理调度,积极配合当地农机推广活动,在重要农时季节、灾害抢收和救灾复产时节优先为本地农业生产服务.
(四)经销企业的公布.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在广东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公布),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负责监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补贴操作及资金兑付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式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申请.申请者在补贴产品产销企业自主购买机具后,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或乡镇提出申请并提交补贴申请资料.申请者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本人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者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与组织名称一致的银行账号原件及复印件.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或乡镇在收到补贴申请资料后应及时将申请者信息及机具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打印出《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格式见附件3)(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交给申请者)盖章并交申请者签名确认.同时,请申请者签订《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并存档. 对以下三种情形的申请者,另须按如下要求办理: 1.对于购买安装类机具(如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微灌设备、烘干机械、畜牧饲养机械、茶叶加工机械等)的申请者需要同时提供竣工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