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04-04

体育类按照学考单科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第二节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本校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 分数优先 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在后面的考生.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高职自主招生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 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是为满足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对教师的紧迫需求,加强职业院校学前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扩大高职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培养规模,推进职业院校和幼儿园精准对接、精准育人工作,切实提高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专项试点工作.根据省有关要求,按照 地市统筹协调、试点高职院校牵头、试点中职学校深度参与 的原则,我校在汕头市D滨职业技术学校设置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开展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招生工作.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情况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第二十四条 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实行中高职院校联合培养,学制为3年,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教学地点设在协同中职学校.试点班学生符合我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我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录取考生不得转专业或转入同专业非试点专业.有关协同培养(育人)方式及学籍管理,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向我校咨询. 第二十五条 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招生按照 学生自愿报考、高职院校考核录取 的原则. 中职毕业生实行 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 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拟录取考生的文化基础、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专业对应中职专业及证书要求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自行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统一在4月14日上午进行,考生来学校参加考试.中职考生文化基础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职业技能考核采用面试或实操方式. 4月18日前,我校确定参加职业技能考核的中职毕业生考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4月20日组织职业技能考核.入围职业技能考核的人数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5确定.

第四节 考生成绩公示及录取备案 第二十六条 考生文化素质基础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报本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第二十七条 考生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根据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有关工作规定,考生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可报考普通高考参加本科层次院校录取,但不得参加普通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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