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9-05-26 |
6 通知 6.1承包人的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东路299号6.2发包人的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白云山庄13号 工程师的地址:
二、工程管理人员
7 工程师 7.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不采用 7.2发包人代表的工程师姓名: 7.3其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权利: 以发包人书面授权为准
8 项目经理 8.1项目经理的姓名 宋洋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9 发包人工作 9.3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以发包人发布开工令时现场条件为准.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按照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负责相关费用.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不采用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7日内 (5)由发包人办理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办理完毕.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不采用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不采用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不采用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不采用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不采用
10 承包人工作 10.2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不采用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施工前报工程进度报表,按照发包人要求报表.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如未履行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扣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费.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不采用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 经发包人同意后由承包人办理并承担费用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在未正式验收交付发包人前,保护单位工程或部位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不采用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保证施工现场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竣工后做到 活完场清 ,做好竣工后的清洁工作. (9)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费用承担: 不采用
四、施工准备
11 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一周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后一周内
12 施工准备 12.8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工地范围、时间及次序约定: 开工前3日,按双方具体约定. 12.10 红线外临时占地租用费用承担约定: 由发包人承担
五、施工工期
13 开工及延误开工 13.1 单项工程工期约定: 按规定时间开工完工. 13.3 延期开工损失赔偿费及限额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延期开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发包人不承担该项费用只相应顺延工期;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延期开工,损失自负,并不顺延工期.承包人无正当原因延期开工超过10日(含10日)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6 工程竣工 16.3 提前竣工的约定: 不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