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01 |
(一)耐高温高压塑料瓶.
(二)大肠菌群检验纸片.
(三)培养皿,灭菌烘干的纸片(2*2.5cm)
(四)培养基(含无菌生理盐水及采样纸片)等,在有效期内使用,并保证其有效性.
(五)抽样用冰袋:使用前用酒精棉球清洁表面或喷洒75%酒精进行表面消毒,并准备数量充足,保证样品保存温度.
(六)采样箱及车载冰箱:注意抽样前后进行清洁、消毒.
(七)无菌样品袋、无菌样品瓶、取样工具(勺、镊子、剪刀等).保证灭菌效果,保证在一月内使用,并保持良好的储存环境. 第十九条 取样抽样前应做好准备工作:洗手、75%酒精棉球消毒手部、穿戴洁净工作服、口罩、帽子、一次性手套.不能带手环、手表、戒指等饰品. 第二十条 无预包装餐饮类食品取样抽样原则上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现有批次样品中按照不同分布点选择5~8件样品.散装样品,按照不同(上下左右前后)方位选取足量的样品,样品数量有限且不易分割的烧腊熟制食品,选择整只作为一份样品.所取样品分为2份,1份作为检验用样品,另1份作为复检的备份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取样量满足微生物检验及复检需求. 第二十一条 取样抽样时应有2人配合操作,一人负责打开无菌袋或无菌器皿,一人负责使用取样工具取样.不同样品应分别取样,不能用同一采样工具取样.取样时,对容器的开口处进行灭菌处理(可用酒精棉擦拭或用酒精灯火焰灼烧),打开容器,用无菌工具(或样品本身就有的器具)将样品取出后,放置无菌容器中,用酒精棉擦拭或用酒精灯火焰灼烧封口,密封.避免出现样品在取样过程中引起环境交叉污染. 第二十二条 取完后的样品,应保存至冷藏箱、车载冰箱或冷藏车中储存.无菌抽样类食品与非无菌抽样食品分别放置,尽可能根据样品类别分别放置,避免交叉污染.防止避免样品采样袋或原包装受到挤压破裂,样品溢出.样品保存温度:一般需冷藏食品应保持在冷藏状态(0~10℃),冷冻食品应达到冷冻保存的要求(≤-18℃).运输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样品保存温度(样品放入时、样品取出时),记录样品运输时间,并尽快送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食用农产品取样抽样 第二十三条 食用农产品是指可供使用的各种植物、畜牧、渔业产品及其初级加工产品,主要包括禽畜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鲜蛋、蔬菜、水果类、豆类等食品. 第二十四条 对于预包装农产品,抽取同一批次代销产品.对于散装农产品,为确保样品的均匀一致性,畜肉应将同一胴体相同部位产品视为一个批次;
禽肉应将同种、同部位、同一码放堆的产品视为一个批次;
畜禽内脏应将同种、同一码放堆的产品视为一个批次.蔬菜、水产品、豆类、水果、蛋类流通环节抽样时,将同一摊位、同一种类、同一码放堆的产品视为一个批次;
餐饮环节抽样时,将同一时间来自同一供应商、同一种类、相同等级产品视为一个批次.所取样品分为2份,1份作为检验用样品,另1份作为复检的备份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数量原则上应当满足检验和复检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蔬菜、水果样品应从同一批次中抽取无明显瘀伤、腐烂、长菌或其他表面损伤的样品,除去泥土、黏附物及萎蔫部分.封装时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 第二十六条 需分割的样品在分割后,用聚乙烯塑料袋或玻璃容器将检样、备样分别进行包裹,用胶带密封,贴上封条后加盖办案公安机关公章.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 第二十七条 禽畜肉、水产品样品采集后应冷藏, 并在8小时内送达承检机构,否则应采取措施冷冻存储.水果、蔬菜、鲜蛋样品采集后可常温保存,并在8小时内送达承检机构,否则应采取措施冷藏存储.禽畜肉、水产品、水果、蔬菜备份样品应冷冻存储,鲜蛋备份样品应冷藏储存,豆类备份样品可常温储存.蔬菜、水果、鲜蛋样品注意储存过程防碰撞、挤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