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01 |
电话:1356650909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原波 杜宏发 杨迪 施周艳 汪轶 TEL:0574-83890892 18958278756(技术咨询) FAX:0574-83890892 E-mail:[email protected] 办公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绿化养护、垃圾清运等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NBJX170202G
2 招标人名称:象山县茅洋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石所长 联系
电话:1356650909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原波 杜宏发 杨迪 施周艳 汪轶 TEL:0574-83890892 18958278756(技术咨询) FAX:0574-83890892 E-mail:[email protected] 办公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3采购方式:分散委托、公开招标
4 现场踏勘: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月日13:3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14:00 逾期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 开标时间:2017年月日14:00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7 投标文件数量: 资信技术标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
商务报价标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
8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
9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10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1万元. 形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
2、截止时间 :2017年月日16:00时前实际到帐,不现场收取、不开具收据.
3、帐户名称: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4、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明街支行
5、银行帐号:691488363
11 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和付清中标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2 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宁波政府采购网站(www.nbzfcg.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3 商务条款: 服务期限:本项目总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和招标人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后,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合同续签后,应经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鉴证,并报象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付款方式:全年保洁服务经费按月核拨,即每月考核后,由甲方在次月初10日之前核拨给乙方,具体办法为: (1)每月平均分在95分及以上的,核拨当月全额保洁养护经费;
(2)每月平均分在86-94分的,核拨当月全额保洁养护经费的90%,其扣除部分不作追补;
(3)每月平均分在85分及以下的,即不合格,核拨当月养护经费的80%,其扣除部分不作追补;
(4)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职工或群众到乡政府或上级部门上访,经核实确实存在不妥或处理不当的,5人以下扣2分,5人以上每次扣5分,甲方并以书面形式会通知乙方改正,如通知后不及时改正的,则累计成倍扣分;
(5)由甲方签发的工作任务单引起的增加费用,一月结算一次.
4、履约保证金:1年合同总金额的8%,签订合同前支付.否则招标单位将没收中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以银行汇票、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至象山县茅洋乡人民政府专用帐户.履约保证金在服务合同完成后无息退还.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