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9-07-01

20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 、 招标人 系指象山县茅洋乡人民政府. 2.2 代理机构 即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 系指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3、合格的投标人和招标内容 3.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关于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1.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1.3 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内容并符合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中规定资质要求的合法营销资格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1.4 投标人与采购人(含代理采购机构)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含代理采购机构)的委托为本次采购承担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 3.1.5 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1.6 一个投标人对一个项目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3.1.7 如投标人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4、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注:打 号的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如不响应的,做为无效标处理. B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6.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标而导致投标被拒绝. 6.3为保证招标的公平性,若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核实后,在本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条款、理由及建议. 6.4招标人可在开标日15天前,对招标文件做必须的实质性澄清或修改,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5招标人可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6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因6.4条款或6.5条款澄清做出实质性修改,而影响投标截止时间期和开标时间的,应酌情推迟投、开标时间,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C 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 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资信技术部分按A4幅面,统一格式填写、编码、装订成册(提倡双面打印),包括: (1)投标人资信技术部分自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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