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01 |
14 预算价:1394707.2元/年(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5 经费测算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作人员工作生活条件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190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7)43号;
3、象山县2016年6月-2017年5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照表;
4、浙江省城市环境卫生劳动定额;
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低于以上标准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16 投标报价组成: 投标报价为包干价须包含完成本项目一年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所有类型管理人员、保洁人员、驾驶员人员工资福利包含: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夏季高温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单休日加班费、各种福利费(中秋节、环卫工人节、春节、体检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各类生产必须的耗材(含:春秋装、冬装、反光背心、手套、毛巾、肥皂、雨衣、雨鞋等、夏季防暑用品、扫把、三轮保洁车等相关作业工具和劳保用品);
培训费、暂住费、各种保险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 ;
2、机械及其它费用:机械洒水、机械清扫、果壳箱垃圾清运费用和垃圾桶清运费、机械车辆及更新机械或工具费、油费、保险费、年检费、营运费、维护保养费、车辆折旧费等;
3、应缴纳税金、绿化保洁费、管理费(包括人员培训费、其他管理费)及利润、1-3%安全生产专项管理经费、突发应急及上级布置的专项任务费用及其他与本环卫保洁项目有关的费用.
4、中标人须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费率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总金额,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费用. 说明: ①招标文件所列道路、绿化带面积为近似面积,与实际准确数量可能存在出入,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予以充分考虑,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的,请自行组织,以充分了解项目实施位置、保洁范围、周边情况及任何其它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保洁费用增加均不予受理.
17 对招标内容变更的处理:
1、合同期内,如因故发生道路面积变化或其他保洁范围及设施增减引起的费用调整,以联系单为准;
新增道路保洁面积以联系单为准;
如遇政府拆迁减少相应的保洁面积及经费以联系单为准.
2、国家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实际上调额及税收另行追加人员工资费;
3、因工作需要调整保洁标准的,按新标准重新测算服务费.
18 中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高低排定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评审中,如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则投标价低者优先;
如投标价也相同,则抽签决定.
19 注意事项: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或不公正性,须在开标前的招标答疑阶段提出.
3、如投标人提交伪造资质证书、合同文件等,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监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