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07-01

(三)各地要加强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定期对本地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督查,各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职,加强沟通协作,分类分级制定整治标准,强化技术支持服务,统筹推进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陈惠良副市长任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发改、经信、公安、规划、国土、住建、商务、安监、工商、质监、消防,以及金融、保险等部门负责人,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王建良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地都要成立政府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以及下设办公室,统筹组织工作,研究推进措施,及时收集情况,定期通报进度,确保工作成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进一步明确有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

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当地政府应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建立部门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责任;

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隐患突出的地区,市政府将派出工作组督导,市安委会将对重点地区进行专项督导.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从重进行行政处罚;

对存在工作失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地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情况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人员名单于1月12日前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每月22日前报当月工作小结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5).2015年3月26日、12月22日前分别将第一阶段和总体工作总结书面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52308247,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关于在全市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的通告 2.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表 3.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检查记录表 4.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安全排查情况登记表 5.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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