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01 |
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作风正派,无犯罪前科;
不得有恐高症、心脏病和其它传染病等疾病. 8.4.10 乙方负责管制社会车辆及非施工车辆严禁进入甲方施工路段、场站,如有发现社会车辆及非施工车辆进入,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劳务费1000元/次. 8.4.11 乙方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工作岗位,随时听从安全部巡查人员的调遣;
乙方人员必须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如穿戴安全服,佩戴安全帽等),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每人200元/次的处罚. 8.4.12 由于乙方管控不严,导致进入甲方施工路段、场站的社会车辆及非施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8.4.13 乙方的值班车辆及人员应每日对沿线封闭的匝道口进行巡查,防止非施工车辆及人员破坏封路的安全设施进入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同时对K0 +966.4~ K43+ 965.82(含互通匝道,拼宽段)段用于交通管制的强行减速码,标志标牌进行维护,发现被损坏的要及时清理和更换. 第九条 材料、机械设备 9.
1 乙方提供的管理车辆应满足国家、行业及甲方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该车辆在现场使用. 9.2 乙方投入本工程施工的管理车辆,因甲方需要而使用的,乙方承诺按市场价格费用,无条件租赁给甲方使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安全文明施工 10.1乙方施工前应制定安全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应遵守甲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交通管制和交通巡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2 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和治安事件等,整改不力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偿损失. 10.3 由甲方统一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乙方负责领取、使用、保管、归还,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遗失、严重损坏,乙方应承担损失费用,甲方从乙方当期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10.4 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凡进入施工现场不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甲方每发现一次,按照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处罚,直接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0.5 签订本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10.6 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中有安全隐患,可要求乙方限期改正,若仍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甲方有权利自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7 在施工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不得擅自处理或隐瞒.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要求就其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保险 11.1 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及团体意外伤害险,由甲方按总包合同投保并承担费用.一旦发生事故和损失,乙方应按要求和程序采用应急措施,并保护好现场,由甲方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乙方有责任提供理赔所需的基础资料.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不理赔或部分理赔,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2 乙方应按分包合同为其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及其他各类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如乙方将本合同内的承包工作内容再分包或转包给他人,乙方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