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9-07-01 |
一、落实教育先行理念,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
(一)坚持优先发展 市委、市政府始终秉承 教育为民,优先发展 的执政理念,在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中采取 四个优先 措施:一是教育发展优先规划,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提出优先发展的要求;
二是教育经费优先安排,每年在财政预算中优先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三是教育用地优先保障,扶持学校做大做强;
四是教育问题优先解决,建立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及研究教育问题的长效机制,实行市领导联系镇(街)、学校的制度和教育项目督办考核制度,优先研究、及时解决教育问题.
(二)注重科学规划 《鹤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明确提出: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方针,围绕建设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并举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扶持发展各类民办教育 ,充分体现教育在鹤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作用.我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将教育部门列为成员单位.2011年,编制《鹤山市教育事业发展 十二五 规划》(鹤教办〔2011〕3号),对教育事业作了整体部署,并先后出台了《鹤山市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规范化学校建设规划(2011―2020)》(鹤教办〔2011〕4号)、《鹤山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关于加快鹤山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鹤府办〔2013〕21号)、《中共鹤山市委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决定》(鹤发〔2013〕9号)、《鹤山市 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 实施方案》(鹤办发〔2013〕14号)等教育事业的专项规划,2014年又印发了《鹤山市迎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认定的整改方案》(鹤府办〔2014〕53号).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了鹤山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日常工作;
将 创现 的各项工作列入政府督查、督办的重点项目,定期检查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对在 创现 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能实现创建指标的单位,追究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同时加强人大、政协对 创现 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 一把手 为第一责任人,对创现工作负总责.二是建立健全市、镇(街)两级政府 创现 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市政府与各镇(街)签订责任书,强化目标引领,明确各镇(街)和市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为 第一责任 ,将创建教育现代化实绩与年度镇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挂钩.
(四)健全投入机制 近几年我市实行市、镇(街)两级政府切实承担教育经费投入责任,做到 教育投入优先安排 .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教育投入的稳定机制,落实 以县为主 的投入责任.一是建立教师统发工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