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9-07-01 |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25日2014年全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通知》要求,重点开展 3+2 病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及马鼻疽、马传贫)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同时做好小反刍兽疫、血吸虫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牛结核病、狂犬病的监测工作,配合国家外来病中心做好疯牛病、非洲猪瘟等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巡查工作(外来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将另文下发). 各地要认真组织和规范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等优先防治动物疫病的分布状况和流行态势,科学评估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主要动物疫病的疫苗免疫效果,加强动物疫情分析评估,科学研判防控形势,为防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积极探索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模式,推进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净化与评估,推动省级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主动监测与被动监测相结合.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做好春秋两季集中监测和常规监测的同时,应重点加强对染疫、疑似染疫及不明原因死亡动物样品的检测.扩大监测信息系统覆盖面,探索动物诊疗机构及养殖企业执业兽医诊断与报告管理模式,提高疫情报告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实效性.根据各区域动物疫病流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测分析工作,提高数据采集、分析和报告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二)病原监测与抗体监测相结合.省级以病原学监测为主,重点开展口蹄疫(A型、亚洲I型、O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等疫病的病原学监测.市、县两级以血清学监测为主,重点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马传贫、马鼻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牛结核病、血吸虫病、狂犬病等疫病的监测.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和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具有相应实验室生物安全级别情况下,开展病原学检测.
(三)常规监测与定点监测相结合.各地应根据本辖区动物疫病流行特点、防控现状和畜牧业发展状况,全面开展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同时,在重点地区、重点环节设立固定的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点,持续开展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四)专项流行病学调查与紧急流行病学调查相结合.各地要持续监视动物养殖、流通、屠宰和加工环节的动物疫病传播风险因素变化情况,及时了解基本流行病学信息,开展专项流行病学调查,定期分析疫病发生与流行风险.对疑似发生或确认发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点动物疫情,非洲猪瘟等外来疫病病例、牛肺疫等已消灭疫病或新发疫病病例,或猪瘟、猪丹毒等疫病流行特征出现明显变化,部分地区(场户)较短时间内出现较大数量动物发病或死亡,且蔓延较快疫病时,要及时开展紧急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迅速开展疫源追溯和追踪调查分析,科学研判疫病流行和扩散趋势,提高早期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