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9-07-01 |
(五)监测净化与评估管理相结合.加大对规模养殖场特别是种畜禽场疫病监测力度,鼓励、支持、引导具备条件的种畜禽场和规模养殖场开展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净化工作,对具备动物疫病净化条件的规模养殖场组织开展评估.
三、职责分工
(一)省畜牧兽医局主管全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及时发布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
(二)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按照计划要求,组织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开展全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完成监测结果汇总、分析和上报.定期组织开展疫情形势会商、分析评估和预警预报工作.出现突发动物疫情时,及时开展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承担全省口蹄疫(A型、亚洲I型、O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病的病原学监测以及省级固定监测点样品检测工作.开展监测、流调技术培训工作.协调配合国家参考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在我省开展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三)各市农委(畜牧水产局、畜牧兽医局)和广德县、宿松县农委及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依据全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结合动物养殖情况、流通模式、动物疫病流行特点和自然环境等因素,制定本辖区年度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报省畜牧兽医局、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备案.
(四)市级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按照本地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开展工作.完成辖区内省级春秋两季集中监测病原学样品的采集、送检、血清学样品检测、信息汇总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县级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日常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承担春秋两季集中监测样品采集及日常血清学监测工作.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春秋季集中监测任务分工.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承担口蹄疫(A型、亚洲I型、O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病的病原学监测任务.市级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组织实施辖区内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疫病的血清学监测工作.
(二)做好日常监测.各地要切实做好动物疫病的日常监测,县级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要按照本计划做好布鲁氏菌病、马鼻疽、马传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牛结核病、狂犬病、血吸虫病的日常监测工作.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固定监测点,开展定点监测工作.
(三)设立省级固定监测点.根据我省动物疫病流行特点、防控现状和畜牧业发展状况,设立6个省级动物疫病固定监测点.即:在合肥市和六安市设立生猪疫病固定监测点,在滁州市和宣城市设立家禽疫病固定监测点,在阜阳市和亳州市设立反刍动物疫病固定监测点.由上述6个市制订监测方案,每月开展一次监测.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每季度开展一次直接采样监测,重点监测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主要动物疫病.
(四)做好诊断试剂订购工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要做好诊断试剂的协调组织供应,各地根据全年监测工作需要,及时上报诊断试剂订购计划.承担春秋季集中监测任务和省级定点监测任务的,以及布鲁氏菌病、马鼻疽、马传贫、牛结核病、血吸虫病等疫病监测所需诊断试剂由省级统一提供.其他诊断试剂所需经费由各地财政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