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2 |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
电话:0760-22106793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荣华南路29号E-MAIL:[email protected]
(二)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60-22118867 传真:0760-22238804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九楼 E-MAIL: [email protected] 中山市小榄镇采购中心 2015年5月4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二)定义 1. 采购人 是指:中山市小榄镇路灯管理所. 2. 监管部门 是指:小榄镇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是指:中山市小榄镇采购中心. 4. 采购中心 是指: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5. 合格的投标人 是指符合第三部分第一条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 6. 中标人 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三)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 货物 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2. 进口产品 是指整机产自中国境外,整机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的产品. 3. 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四)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用户需求书 (4)合同书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须盖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中心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中心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内容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确认. 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中心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并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